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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供应链业务,主要具有以下这些特点。
1、 首先需要有一个大型优质的企业来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因为大型优质企业原材料采购以及商品的销售都会非常稳定。
2、 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包含了整个商品供应链上资质较好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都符合银行融资的规定,运费指的是单一企业。另外,供应商,核心企业以及分销商之间有统一的融资渠道,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供应链的融资成本。
3、 一般来说,一家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经销商都是中小规模的企业,那么这些中小企业就可以借助到核心企业的信誉以及履约能力,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
4、 商业银行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审批,这样可以降低融资的评级以及授信担保门槛,从而操作流程会更加简化。
5、 多使用融资产品组合,这样也能让供应链融资产品更加多样化,比如,将国内保理和订单融资相结合,将商品融资和预付款融资相结合。
链式融资为组合关联授信,着重分析产业链内各企业主体执行合同的履约能力,围绕产业链原材料采购、加工、生产、销售的产业链条,全过程分析供应商、制造商、经销商、零售商、终用户等不同主体融资需求,融资融信,深入挖掘产业链的价值潜力,并有效控制银行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要求银行必须对企业所在行业运营规律进行深入了解和透彻分析,把“以企业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贯穿于业务全过程,把营销工作做专、做深、做精、做细,与各企业主体(核心企业、供应商、经销商、保险公司、物流监管企业)等进行契约组合,提供量体裁衣式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对于核心企业来说,则可以借助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为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使资金流比较有规律,减少支付压力。同时也扩大了自身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可以压缩自身融资,增加资金管理效率。
对于供应链融资的核心企业来说,融资所带来的收益成为核心企业的位收益,如UPS的供应链收益已经成为企业利润的头号功臣,核心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融资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资源,获得销量、价格、付款方式、账期、股本升息等立体收益,从而叠加更多的金融资产,并使资产和资源向核心企业集中。